更新时间:2023.01.07
代位继承不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无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
征地补偿款一般不可以继承。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其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另外,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依法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另外,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继承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中遗嘱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民法典中拟制血亲可以代位继承。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同的亲属。由于此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设定的,故又称“准血亲”或“法定血亲”。我国现行民法典确认的拟制血亲有两类:一是养父母
父母活着不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四)代位继
外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遗嘱继承人有代位继承人,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
遗嘱一般不能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才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一般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民法典》中第二顺序继承有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这都是属于法定继承。《民法典》规定同时死亡不能代位继承。若是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