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出借人提供借款时不能预先扣除利息。提前从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实际贷款金额为本金。在私人贷款合同中,贷款人提前从贷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合同关系不导致无效,而是根据实际使用的资金金额确定贷款本金。贷款利息不得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提前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这是违约的。还款时出借人应注意,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否则债权人有权拒绝;并且需要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以及需要负担因提前还款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
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利息与违约金都是合法的,当事人都可以自由约定。 我国法律对于利息和违约金的约定也并无冲突,相互之间没有排斥性,因此在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借款期间利息的同时,约定未按时
可以同时主张的。应当支持违约金条款。利息是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因借款方使用资金而支付给出借人的一定数量的金钱;而违约金则是在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承担的违约责任,仅在违约情况下才可能发生。利息和违约金是两
借款违约金及利息可以同时获得,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
借款合同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和违约金。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利息和违约金条款的,债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息;违反合同约定的,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第一、三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息。首先,根据交易习惯可知,先还利息、再还本金是一般的借款合同的交易习惯。合同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没有办法确定的事项,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来进行确认。因此,根据交易习惯,借款人还款一般视为先还利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不计算违约金,但借款人要赔偿贷款人的损失或者支付逾期利息。有约定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