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应为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
按照司法解释的标准,持有或使用四百张(枚)假币以上,总面额达四千元。 第一百七十二条【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四百张(枚)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
根据《刑法》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法释[2000]26号)第五条明
持有、使用假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明知是就一般意义而言,是指明明知道。但具体各个要求明知的犯罪,由于其具体内容和认识对象的不同,
(一)客体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持有、使用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行为人持有、使用假币,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中,“持有”指的是行为人将伪造的货币实际置于自己支配以及控制下的一种持续状态。“使用”指的是行为人将伪造的货币投入到流通领域,作为一种支
对于行为人犯持有、使用假币罪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涉嫌金额巨大的,依法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涉嫌金额特别巨大的,依法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