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
准自首又称特殊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未被掌握的非同种犯罪的行为。该行为视同自首处理。相对于一般自首,特殊自首之所以特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殊
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犯罪分子特别自首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一、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二、自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分子必须自动投案。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发现,或者犯罪事实虽已被发现,但犯罪分子尚未被发现,或犯罪事实和犯
投案自首是犯罪嫌人人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罪行的行为。审理机关对于自首行为一般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
准自首又称特殊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未被掌握的非同种犯罪的行为。该行为视同自首处理。相对于一般自首,特殊自首之所以特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是适用对象的特殊性。一般自首适用于一般犯罪人,而特殊
特别自首是指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行为。特别自首是已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的自首,这也是他们的特殊之处。中国的特别自首制度是由刑法典分则自行建立和
特别自首是指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特别自首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所实现的自首,特别自首制度是根据现实国情而针对特定犯罪和特定犯
特殊自首的构成要件: 一、特殊自首的主体要件: 特殊自首的主体,根据《刑法》第67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 二、特殊自首的客观要件: 成立特殊自首,除了主体要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以外,还必须符
犯罪行为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是一般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有关规定,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自动投案自新,不再继续犯罪;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和审判。自首可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特别自首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