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取保候审可以变更撤销的情况有: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
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患严重疾病、妇女在孕期、哺乳期时,由代理律师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申请通过后,寻找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就办理完成了。犯罪嫌疑人在被判处
以下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员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不及时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
撤销取保候审有如下两种情形: 1、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依法解除取保候审; 2、经侦查机关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依法
1、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确保其不逃避或者阻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当案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第一,应当符合法定刑种,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才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第二,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果同意,司法机关应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个人或者单位,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缴纳保证金后,犯罪嫌疑人即可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