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5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设立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代购房签订了合同可以转让。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 1、当事人协商一致; 2、意思表示真实; 3、转让标的物不存在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情况; 4、其他条件。
可以转让,但有条件。1、转让方必须持有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方,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2、预售合同转让的目标物尚未完成,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社,转让的目标物已经完成检查,预售者
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没有产权证则不能转让产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
未签订购房合同,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一般,应先与开发商协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民法
预售合同才可以转让,购房合同不可以转让。 但是应该是有条件的。 1.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2.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
财产保险合同可以转让。 财产保险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后,转让保险标的的,认为原投保人退出保险,该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相对消灭,财产保险合同的主体产生变动。此时要继续保持保险关系,投保人在保险标的转让时,应告知保险人,方便保险人调查保险标
合同能否转让,需视情况来定。 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变更,是在没有改变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把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是部分转让给其他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转让的类型包括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合同的概括转让。 转让的
只有购房合同的房子,也可以交易。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转让不动产的行为要发生效力,当事人必须办理房屋权属的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转移登记的,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但是,没有办理转移登记的行为,并不会影响购房协议的效力。但是买受人需要承担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