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批捕后可以监视居住。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
指定监视居住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适用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供保人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
监视居住后批捕后不是要被收监,而是被关进看守所。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监视居住意见书》,经办案部门负责任审核后,由公安局局长批准,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执行居住通知书》。 2、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般的案件是可以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会见律师的,但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二项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关于这个“他人”,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
监视居住后提请逮捕的请求可能会被批准、也有可能不会。检察院收到此类批准逮捕的请求后,需要结合实际情形、并依法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常见检察院会批准的情形包括被监视居住者企图自杀等。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 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 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原法并未规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修改规定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指定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在限制人身自由程度上,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