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如果当事人的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要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提交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如果当事人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则可以去向省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
1、如果认为工伤认定错误,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进行重新认定。 2、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来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去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以依法准备上述材料,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再次申请工伤认定期限:用人单位在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后十五至六十日内有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和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员工向工伤保险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核并受理; 3、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申请工伤认定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
工伤的申请认定: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
申请工伤认定如下所示: 1、单位到期不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一年; 2、职工及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交有关材料; 3、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
发生工伤,单位应当在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工伤之日起的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如果单位在此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