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包括: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适用范围包括: 1、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在侵害的形态上,仅限于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在被侵害客体上,仅限于人身权益的侵害,对物权的侵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标准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
离婚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1、重婚; 2、配偶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导致离婚的案件有四种,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法律没有直接规定精神损失赔偿的具体标准或金额,在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的几点因素来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婚姻法有规定精神损失费赔偿。因夫妻一方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有具有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侵害行为必须违法;侵权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等。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是不冲突的。
离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情况: 1.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3.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4.法律规定的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提出损害赔偿要以离婚为要件,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来。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在离婚时,有法定过错的一方应对无过错方予以经济补偿的制度。 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 (二)婚姻当事人一方有特定的过错行为。 (三)夫妻离婚是该过错行为
《民法典》第1091条在原婚姻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也即第五款“有其他重大过错“,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基础。具体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应当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