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则是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侦查阶段代表着案件的开始,在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可能已经在看守所里关押,开始与外界失去联系。律师的出现可以让犯罪嫌疑人
律师会见在押的外国犯罪嫌疑人,需要持有以下手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要待的时间最长是7个月。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
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逮捕嫌疑人的法定条件有以下三个: 1、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的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产生社会危险性,而且有逮捕必要的。
逮捕嫌疑人的法定条件有: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犯罪嫌疑人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应当逮捕: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七种。只要有任何一种证据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最长羁押期间并不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诉讼进程来确定。 对于侦查羁押期间的确定: 1、一般二个月,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男童上学途中被砍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会根据男童的伤势进行判刑,具体如下: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