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答:结婚、离婚等与人身关系相关的协议不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结婚、离婚等有关人身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是调整有关于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带有人身属性,始终同平等主体间的合同不同。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
婚姻关系无效的有: 1、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未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一方已经结婚又与第三方结婚的;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结婚应当男女双
劳动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则是社会关系中最主要的内容。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者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产品生产创造过程中,形成的劳动互助、合作关系就是生产关系。
实际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称作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没领证,且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算实施婚姻。在此之后同居或者不满足结婚实质要件的,不算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
无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违反规定,不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程序而建立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在实践中,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登记的,也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男女双方依法登记结婚时起算,双方离婚时结束的一段期限。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
姑侄关系属于旁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是指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因此,姑侄关系属于旁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解除的时间,依据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而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婚姻关系解除时间是完成离婚登记时。如果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时解除。
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纠纷类型为离婚纠纷。夫妻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