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7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规定于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指的是按照法律配备了公务用枪的人将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且导致了严重性后果。司法解释对于该罪的情形包括他人使用丢失枪支致人轻伤以上伤亡事故、他人利用丢失的枪支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其他具有严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丢失枪支不报罪的客体要件 丢失枪支不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枪支县有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立案追诉:(一)丢失的枪支被他人使用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二)丢失的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票与期票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支票与期票的开票人不相同。一般转账支票和期票是由单位或者个人开出的记名支票,而银行和现金本票,通常是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开户银行申请,再由银行所开出的记名支票; 2、两种票据对应的到帐时
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有3点,分别是: 1、侮辱罪和诽谤罪的概念不同。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诽谤罪,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2、侮辱罪和诽谤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侮辱罪使用暴力或者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在表现形式上具有相似性,两者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但两者仍然存在一定区别: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而开设赌场一般是具有一定的规模,且参与赌博的人员众多。 2、聚众赌博的特点多为短暂性和临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