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对未成年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具体情况如下: (1)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十六岁
06年联网以后都可以的,只要有渠道都可以,但是二十多年前的查电脑可能查不到了,那时候网络还没那么普及。严重的性质的案件记录,犯罪记录可能查的到。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成年强奸罪的从犯应比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应对强奸罪负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都有相关的卷宗备案,在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也是从这年起,犯罪记录开始规范化,系统化。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判几年视实际情况而定,详列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4
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从十二岁开始就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到十六岁即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刑法》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
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累犯的成立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