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需要满足犯罪构成的四要件,分别为: 一、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四、因意志以外因素而未能实行犯罪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 (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 (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
如果是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的目的;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3.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规定在《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犯罪预备的量刑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的行为人在犯罪阶段上主观方面应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应表现为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犯罪预备不属于罪名,只是犯罪的形态之一。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对于预备犯的处置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会判刑,但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在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有可能判无罪。犯罪预备
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要件有: 1、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 2、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量刑标准是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法律规定的犯罪中止的含义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