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在结婚登记前彩礼陪嫁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归女方所有。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依约定处理。
彩礼一般是男方在结婚之前给女方的,在法律上具有赠送的性质,并且这一赠送行为发生在婚姻缔结之前。 所以说,彩礼一般是女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并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彩礼为女方婚后所得,具体情况如下: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女方所收的彩礼是婚后所得,但是男女之间无特殊规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一般是女方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为缔结婚约向女方赠与的钱财。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归受赠人,则应当成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陪嫁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夫妻间特殊约定的除外。正常情况下陪嫁金应认定为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间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在此情况下陪嫁金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婚后给的彩礼钱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是婚后所得到的彩礼且男女之间无特殊约定的,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彩礼是女方婚后获得的,但是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女方,或者双方约定婚后获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彩礼钱应认定为夫妻的个人财产而不属
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以下情形处理: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彩礼一般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
结婚彩礼一般是在结婚之前男方给女方的钱或者物品,属于男方父母对女方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方已经和男方结婚,则完成了赠与合同的附属条件,那么彩礼钱就归女方个人所有。 如果结婚前没有给彩礼,而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才给的彩礼,就属于男方父母对夫妻双
婚前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结婚前的彩礼在性质上属于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为条件的赠与,一般是女方婚前取得的,所以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彩礼是中国的一种结婚风俗,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