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只要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
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取保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去外地并不是毫无限制的,根据现行刑诉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决定机关的同意,执行机关的批准是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取保候审不分主犯和从犯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三日内答复。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3、患有重病、生活无法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嫌疑人被批捕了,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
补充侦查与取保候审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取保候审不会因补充侦查而停滞,补充侦查也不会因取保候审而不再侦查。所以补充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法律上并没有限制。
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办理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没有抓到的人是不能进行取保候审的。 因为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