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受贿罪的认定: 1、受贿罪的主体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方面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现金,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
符合下列标准认定未遂: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区分受贿罪未遂与预备的根本标志。 (2)犯罪未得逞,这是受贿罪未遂与既遂相区别的根本标志。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受贿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区分受贿罪未遂与中止的根本标志。
受贿罪中的及时退还,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4、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的认定标准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
一、及时退还“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除《意见》列举的两种退还情形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形,即行为人虽未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但在收受财物后至案发前的期间内主动退还或者
受贿罪应该通过如下要件进行认定: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犯罪主体是国家
商业受贿罪在《刑法》中应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此罪,需要犯罪行为满足以下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正常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犯罪主
受贿罪主体是指实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注意:单位不能构成受贿罪的主体。刑法第387条专门规定单位受贿的构成单位受贿罪。
受贿罪的认定方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两人以上受贿并且有共犯共谋的犯意联络的,可以认定为共同受贿犯罪。根据共同犯罪的部分行为之整体责任说,共犯需要对所有的受贿金额承担责任。
符合下列条件的为从犯: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随声附和、表示赞同的为从犯。 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