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要件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单位。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是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或者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或者单
违法发放贷款的犯罪构成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如果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者是资信情况并且随意评估有失水准,以及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而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若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既遂的,则会被判处的刑罚是:数额巨大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至十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至二十万元罚金。
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都属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情形。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判刑依据数额大小来判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追诉期是十五年,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对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人的量刑为: 1、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1、主要要件:主体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贷款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是其他金融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对外发放贷款造成严重损失。根据罪名叙状可以看出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当在银行或是从事金融行业机关的工作人员才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并且成立该罪要求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了如果违法发放贷款的数额高于一百万,或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于二十万元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