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了审理,并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进行再审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的二审审理期限是: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不能,但可以依法申诉。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但要是原审属于二审,这个
刑事诉讼法二审和提审的区别主要是二审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的第一审裁判而在法定期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引起的诉讼程序,提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中一审与二审的区别是: 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 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
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新审判情形包括: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只能一次。 (1)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的。 (2)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审理的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或者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可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
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有:一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立新的案号;开庭审理时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法庭调查,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双方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