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公司设立时必须要的职务有两个:法人代表和监事,经理属于公司的普通职位,不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必要的职务,法人代表和监事必须由两个不同的自然人担任,可以由股东兼任,也可以外聘人员担任。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股东不继续投资是可以的。股东在法定范围内,有权自由处分其股东权利,可以只以其认缴或认购的股份分取红利。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是否继续投资,股东有自主决定权。
股东可以是公司。股东是指向公司进行出资,或者认购公司的股份,从而享受股东权利的自然人或者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通过决议的方式向另一个公司进行出资,或者认购公司股份的,应当作为另一个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因此,股东可以是公司,只要
股权可以依法转让是公司法基本原则,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
股东是可以提出更换法人的要求的,但需要由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办理法人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小股东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但有下列限制条件: 一、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小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二、小股东已经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监事会、不设监事
强制执行公司没有钱一般不可以执行股东。公司属于企业法人,以自身财产独立承担债务。但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董事会的董事由股东会、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不持股也可以成为董事。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
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国有独资企业这几种类型的公司可以不设置股东会之外,其他的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依法设立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是可以是一个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公司中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进行担任。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