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流程:订立公司章程;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发照。
股份有限公司都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各个组织机构各司其职,无法比较其权利大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股东会汇报工作。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其他权利。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利: 一、经营自主权一人决定经营。 二、效率高。 三、经营灵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弊端:缺乏股东间的制衡,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不容易区分。
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
合同上盖公章或合同章没有区别。理由如下:一、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盖章类型。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
合伙企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就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出资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有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有限合伙人一般是企业、组织或者其他单位,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所以有限合伙人是没有经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营业执照应通过下列方式办理: 1、由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2、只要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在欠款我们认为应当分为两个部分进行讨论,第一是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际出资二是对合伙企业这个主体存在事实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