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民事与工伤赔偿可以兼得,但是仅是为补充赔偿。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若赔偿数额不足工伤赔偿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
工伤筋断了的赔偿要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确定。在社保部门认定为确实为工伤之后,等伤势相对稳定之后再向当地市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根据不同的伤残的等级,可以获得不同的数额的赔偿项目和数额。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为其购买参加工伤
职工工伤赔偿范围: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应按原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伤医疗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一般来说,工伤骨折可以得到补偿如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工伤骨折的赔偿金应根据残疾水平和身体工资水平确定。伤残
1、十级伤残工伤的赔偿标准:医疗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补偿费用、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中十级伤残的补助金按规定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
对工伤认定补偿的标准时间的规定:社保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应在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也应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之后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的一两个月内就会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项目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每月伤残津贴;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辅助器具费; 8、伙食补助费; 9、护理费; 10、交通费等。 二、工伤认定标准
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
工伤赔偿后用人单位一般没有追偿权。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拒不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支付后可以向其追偿;或者第三人造成职工工伤的,社保经办机构在依法先行支付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并没有规定单位的追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