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即可认定有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所以互不继承遗产的协议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双方按照约定,互相不继承对方的遗产。
视情况而论: 一、祖父母有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遗产的,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二、祖父母的子女先于祖父母死亡的,可以由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三、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孙子不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婿通常无继承遗产的权利,若是丧偶女婿且对(裁掉“父母”)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获得继承遗产或适当分配遗产。
子女有遗产继承权,有遗嘱按遗嘱,没有就是法定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女婿是否有权继承遗产,取决于丧偶女婿是否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律规定,女婿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岳父母的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
1、姐妹属于遗产继承中的第二顺序。 2、姐妹有继承权的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 3、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后父母即继父母不一定有继承遗产的权力。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同时继子女又没有立有遗嘱、遗赠协议将继父母的继承权利排除在外,那么继父母是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的。在法定继承时,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子女
《民法典》规定放弃遗产继承若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