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继子女一般来说,都不需要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形。如果继父母在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时候,履行了亲生父母的抚养义务,这时候当继父母老去或者丧失生活能力时,继子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这主要是根据了我国《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一般只有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会对其的继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简而言之,就是继父母曾经在继子女的生活、或者学习上进行过抚养的行为动作,便自然而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会形成一种抚养关系,因此该继子女应该要对继
养子有赡养义务。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义务,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因其是养子女而与亲生子女有所区别。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具体来说,对于城市户口的老年人的赡养费给付标准,各省市出台
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如果父母离婚,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有权利要求子女尽赡养的义务的。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一方虽然没有获得抚养权,但是仍然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即使没有直接随该方成长,但是也应当尽到赡养
不赡养老人,如果不构成遗弃的情形,仍然享有继承权。这时候该名继承人只是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应当少分,甚至是不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存在严重虐待,甚至是遗弃老人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这时候就不再享有继承权。在我国,法定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形就包
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均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这里所说的“有扶养关系”中的“扶养”既包括了长辈对晚辈的抚养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两者的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相同。 2、两者所要继承的内容不相同。 3、两者继承人适用的范围是不相同的,代位继承一般只可以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亲属或者是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以内,例如子女、孙子女、外孙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对父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在并不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或者没有子女时,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
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法律中规定的赡养义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媳妇与公婆不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因此媳妇可以不承担对公婆的赡养义务。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媳妇赡养公婆,但是不强制要求。赡养人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家庭中的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其成年子女、一定条件下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和一定条件下的弟弟妹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妇并不属于适格主体,并不需要对公婆承担赡养义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首先,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如下四点: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里说的“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