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管制不能与有期徒刑合并执行,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后,管制仍需要执行。 一、我国《刑法》规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二、数罪并罚应当
管制不能与有期徒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以后,管制仍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
有期徒刑的执行包含的内容: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有期徒刑执行的内容主要如下: 1、有期徒刑的期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一、拘役是刑罚中的主刑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交通肇事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
(一)主刑的执行 1、管制的执行 (1)执行机关。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2)执行的时间和方法。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2、拘役的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拘役和行政拘留的区别都有:性质不同,适用的对象不同,适用的机关不同,依据的法律不同,期限不同。拘役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罪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缓刑考验期间犯新罪的刑罚和刑罚进行判决。数罪并罚的原则是,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两罪总和刑期以下、两罪最高刑
无期徒刑不存在多少年的问题,从字面上理解,无期徒刑就是不限时长的关押,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但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无期徒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