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刑诉法逮捕的期限分为侦查期限和刑事拘留期限,侦查期限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期限届满之后,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一定期限的延长。刑诉法规定的逮捕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当事人这个问题表述不太清楚,不太完整。实际想问的应该是在刑事案件中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是多少?在刑事案件之中,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经过审查之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
批准逮捕后侦查期限刑诉法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1、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但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的期限是没有规定的。 2、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侦查的,可以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次数为二次。 3、公安机关逮捕的,羁
没有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侦查期限最长为三十七天。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刑事逮捕最长期限时间是7个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24小时以内,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这一规定明确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1)有证据
不批捕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如果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有关单位。
没有批准逮捕的侦查期限,最长是八个月零七天。因为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而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七个月。
没有批准逮捕的侦查期限,最长是八个月零七天。因为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而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侦查羁押的期限,最长可延长至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