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所以在遗嘱继承当中不适用。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遗嘱会因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因此不发生代位继承。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
代位继承人当场放弃遗产的后面不可以要求继承了。放弃遗产,是一种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就有法律效力,后面是不可以要求继承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目前法律对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一般是支持当事人的转继承后又代位继承的主张继承权利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
代位继承人不是一定一定是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一定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特征包括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产生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代位继承的应该先于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是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的。 如果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但继承人已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
代位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了配偶、子女和父母。代为继承人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这时候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
代位继承后遗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人取得遗产时不受辈数的限制。 3.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参加继承。 4.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并
辈分一般是不会影响代位继承的。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