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破产清算申请属于破产。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公司因破产而清算,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即:债权人在申请债务人破产时应证明三种情形同时存在: 一是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这样的话,如果是申请自己公司破产,就要提交上述所有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
一般破产和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的区别是是否能够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以争取重组或盈利以避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
当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申请破产,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虽然能够优先受偿企业清算后的财产,但是员工不能作为债权人申请本单位的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作为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整,
破产清算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上级人民法院仍决定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申请再审,再审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可见,破产清算案件不予受理后,不能直接申请抗诉,应当按照诉讼程序进行上诉、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