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交税行政复议一般在六十日作出决定,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
税务行政诉讼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但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
当事人在六个月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该起诉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算起。或者当事人也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出行政诉讼,该期限自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算起。
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自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复议机关需要在上述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则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最多三十日以下。
对于行政机关的行为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应该在六十日内进行。行政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以内;但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则可延长最多不超过三十日。但要经其负责人批准。
行政复议一般应在六十日内给答复;如果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六十日内给答复的,则可以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再给出答复。但是必须取得复议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行政诉讼一审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者的审理期限不同,具体如下:1.普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