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归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表示遗产只给夫妻一方继承的,那么一方继承所得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
夫妻在婚后所得的个人收益在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在离婚时应该参与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第一,具体分配方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双方需要就分配比例、分配的方式、分割的时间等事项进行商议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包括下面几点: 首先是协商原则,意思就是先由双方协商决定财产的分割方案,尊重当事人的财产权利,自由处分共同财产,任何人都不能强加干涉; 第二是平等原则,意思是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遵循男女平等的原则,双方平分财产,
夫妻二人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需要注意,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的话,就应当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离婚协议。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话,双方也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具体来说,双方可以在法院调解
婚后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继承的遗产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
目前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出轨一方在离婚时要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夫妻双方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达成合意,财产分割的内容和方式都可以由双方自由决定,法律不会禁止。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无法达成合意的,就
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均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分配问题,有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持有的是别人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如果开的是夫妻公司,即公
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得到的拆迁房,属于该方所有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请求分割。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婚前拆迁房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例外的情况。这里所说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婚前拆迁房的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赠与给另一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并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的,则该房是个人财产。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的
婚前安置房一般情况下,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主要因为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了,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应当视为该方个人财产。即使双方缔结了婚姻关系,也不能因此将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