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没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继承财产,同时也不能代位继承。民法典继承编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继子女形成法定的扶养关系的,有代位继承权。如果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财产一般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时,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在儿子去世后,如果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果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
继子女是否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的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可以,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继子女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可以有继承权,法律规定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需要看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如果形成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有继承权。继承的时候遗嘱优先,如果没有遗嘱,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继子女不能代位继承。因为享有代位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而继子女是基于姻亲关系而来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并不在直系血亲的范围之内。
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未受抚养,以及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双方不产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继子女没有继承权; 2、共同生活并受抚养的情况下,继子女和其他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一、遗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