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2
债务间接清偿的成立要件: (一)须有旧债务存在。间接清偿系以清偿旧债务为目的而负担新债务。 (二)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 (三)须新债务与旧债务之内容异其要素。
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2、破产人所欠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
并存债务的特征是: (1)并存的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因原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全部清偿而消灭; (2)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得以原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3)第三人承担债务原则上不需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4)以原已存在的有效债务为
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债的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当中,由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债务承担方式。也就是说对于有两个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清偿责任。
债务清欠关系是一种财产法律关系,具有鲜明的财产性质,从这个意义上看,债务清欠的目的总是与一定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相联系。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债务清欠目的的多样性。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为:债权为民法层面的一种权利,而债务是一种义务。相关法律规定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但
合伙人退伙后,仍应依照法律规定对合伙企业对外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合伙人内部可以协商一致,退伙的合伙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方式、追偿比例也可以协议约定,当然,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共存债务承担,又称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而不是脱离合同关系。共存债务承担成立后,债务人和第三人成为连带债务人。原则上,第三人不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发出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五百五十二
1、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受赠人继承遗产后,受赠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承担债务。 2、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被继承人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赠人履行了遗赠扶养义务后,受赠人就可以继承遗产,遗赠扶养的效力不最高的。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
清算中心是办理系统内各经办行之间的资金汇划、各清算行之间的资金清算及资金抵借、帐户对账等帐务的核算和管理的部门。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采购办)、业务管理部、技术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