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未清算的公司一般由股东先承担责任。现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由此可见,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大多为公司股东,因此未清算的,由股东承担责任。
未清算由股东先承担责任。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未清算应当先由股东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或者故意拖延清算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清算应当先由股东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未依法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或者故意拖延清算的,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未清算由股东先承担责任。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
未清算由股东先承担责任。公司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
名义股东,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协商好之后,实际出资人进行出资,并且享有投资权利,而名义出资人只是以相应份额权益股东的身份出现。 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属于企业的法人,有自己的法人财产,且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公司债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当向认股人返还股款,同时应当承担认股人的利息损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