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四岁的孩子不可以自主选择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其抚养权问题首先由其父母双方通过协议进行解决,如果父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则
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人可以以支付金钱或者提供劳务的方式履行债务。比如对商品实行三包制度,当出售商品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目标、宗旨、原则、功能上有很多共同之处,这决定了它们可以互相交融;两者的优势和特长恰恰是对方的局限与不足,完全可以互为补充,两者通过政治互动,统一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可以
12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自己选择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在起诉至人民法院后,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尊重八周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意愿。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可以归属于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一般国家民法都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选择权属于债务人。 选择之债,是指可以从约定的几种给付标的中选择一种给付的债。
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由债务人行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要履行其中一项的,债务人享有选择权,享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在约定期限内或者履行期限届满未作选择,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选择的,选择权转移至对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岁的孩子还不能够自主地选择抚养权。三岁的孩子年龄还太小,不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和认知能力,对于离婚还有争夺抚养权等含义也并不清楚。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子女已经年满8周岁,那么是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愿的,但是孩子在8周岁以下,法院不会将孩子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