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对执行通知书不服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执行裁定书不服救济的途径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目前如果对高院终审执行裁定书不服的话,具体来说对执行裁定书不服,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r《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一、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可以起诉吗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法律规定的除外。 二、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包括
《执行程序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书面材料,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复议所需的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
对执行异议复议终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需要从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刑事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当事人对于法定的情形不服,可以依法向做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
法院裁定书下来,会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后实施强制执行。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