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交: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如未激活,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立即激活”。然后按提示操作即可。
注销后要重新进行申领: (1)由所在单位通过省本级社保卡申领信息系统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统一申领; (2)由申领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到省本级社保卡合作银行所设立的快速制卡网点现场办卡。 已经领取社保卡但尚未激活社保功能的,可在省内任
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相关资料开户,开户需要的具体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2.银行开户许可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填写社保申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申报表可以在社保机构网站下载或者窗口领取4.参保人员
1、单位填表申请办理; 2、其次工作人员审核; 3、然后经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等相关处室领导审批意见同意后 4、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5、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你需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具体流程你可以咨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转移社保的流程包括: 1、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社保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审核后,符合规定的,向原社保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 3、原社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接到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
方法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医保电子凭证”,如未激活,点击右上角“立即注册”、录入身份信息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点击“医保电子凭证”、选择参保地、“立即激活”。 方法二:微信激活第一种: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