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4、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
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内容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该院审理的案件。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
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一审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
管辖权异议先提,诉讼时效是进入庭审过程中的一般辩称事由,管辖权异议是确定法院管辖的一个事由,还不确定法院。
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外。2、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地区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民事诉讼追回欠款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对于事实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明确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民间借贷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原告所在地法院是属
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