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财政评审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投资的评定审核,是国家对建设单位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及履行。但若双方约定以财政评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则财政评审结果已经转化为民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不违法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都有: 1、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基本信息;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拨款和结算; 7、竣工验收;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同时向两个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是我国的典型合同之一,合同的双方主体为承包人和发包人,指的是承包人在进行工程建设后发包人需要向其支付价款的合同。从学理分类的角度来看,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合同、诺成性合同。设工程合同还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种类有
融资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一般是指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且仲裁的前提条件为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
合同无效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对此类合同无效的一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 1、建设工程招投标程序中的违法行为; 2、招投标程序中的串标、泄露标底的行为; 3、缺乏有效的诚信机制; 4、法制缺陷留下造成逃废工程款的漏洞。
对于、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分析。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最大的不同有下面两点: 一、合同的主体不同承揽合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
建设工程合同内容包括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验收的时间和标准;以及质量保修的范围等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罚款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中的罚款被法院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因此,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后,如果一方有违约行为时,应遵守合同中关于罚款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