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8
建设工程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在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承包人按照要求进行工程建设,而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因此建设工程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计算就是竣工日期减去开工日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的确定分为四种,具体怎么确定看双方当事人。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
可以,但要在特定条件下。 1、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变更设计;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 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 5、工程质量鉴定; 6、不可抗力或
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双方当事人因建设工程合同发生纠纷,然后想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须要有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不可以申请仲裁,发生纠纷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 主要包括以下条款: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
合同纠纷开庭程序: 1、宣布开庭; 2、当事人进行陈述; 3、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等。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应当准备好诉讼请求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流程如下: 1、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优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2、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3、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起开始算。行使请求权的前提是:已经确定了权利。工程款还没结算的,说明还没确定权利和义务,还没具备行使请求权的条件,诉讼时效还没开始算。工程结算后,已经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债权人可以
可以。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满足以下合同解除的条件就可以依法解除: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时,合同可以解除; 2、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的; 3、发生因不可抗力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定解除事由的。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需要依据,方可进行结算,需要具备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或减少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