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仓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进出流程原则,即依照规范的进出库操作流程进行仓储管理; 2、库存盘点原则,即入库的货物需要定期进行货物盘点; 3、先进先出原则,即将入库日期在前的先出,后进的后出; 4、安全码放原则等。
保管人、合同存货人是仓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仓储合同的主体。在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货物的一方只能是仓库营业人。仓库营业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其他组织等;但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也就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资
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1、平等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3、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4、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订立仓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包括了四个,即 1、平等的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2、等价有偿的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
从《合同法》第381条规定:“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双务、有偿性显而易见。第386条所规定的仓单的重要一项即为仓储费,第392条规定:如果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
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方接受和保管存货方交付储存的货物,并在储存期限届满时完好地返还该货物,存货方给付规定的保管费的协议。 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基本要求: (一)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
仓储保管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4、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5、货物进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6、货物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等。 保管人发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履行原则和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根据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要遵循诚信原则,尽到相应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并且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