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有: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和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惩罚性赔偿。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改变或增加诉讼请求,导致案情复杂化; (2)因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等原因致使案件在3个月内难以审结; (3)无法直接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需公告送达; (4)虽然案件较为简
已付房款的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 1、出卖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2、订立买卖合同时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 出卖人就交付的房屋,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1)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不适用民事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惩罚性赔偿的7种情形包括:生产销售问题产品,侵害知识产权,破坏生态环境,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出卖人原因导致买卖不能实现,销售不符合标准食品,生产假药。 具体内容如下: 1、生产销售明知存在问题的产品的; 2、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
简易程序是指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独立的第一审诉的一种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3.被
(一)故意违约。 (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 (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 (四)在有些情况下,即当违约方有机会容易逃脱责任时,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