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对交通事故中受人身损害,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
机动车交强险赔偿标准的规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的,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如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协议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摩托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 责任认定的标准是: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
交强险赔偿限额如下: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若造成交通事故,且车主被认定为主责或全责的,赔偿标准应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相关规定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一般需要承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当事人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