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行政诉讼败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
1.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不成立的,即作出撤消商标局的驳回裁定,核准该复审商标初步审定并公告,并移交回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及公告事宜。 2.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即作出驳回该复审商标的裁定。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在法定的期限之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复议期限是六十日,从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诉讼期限是六个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复议机关作为被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行政诉讼。 一是复议机关要写好答辩状。答辩状是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最重要的诉讼文书; 二是复议机关要整理好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是全面审查,因此,不管行政起诉状提出哪些问题,复议机关都要提供证明具体行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是否应复议前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是还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过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因此,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
举报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要件是举报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举报人与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举报人受到的损害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三)
具体方法是: 一、举证方在向法庭提出证据材料时,应向法庭说明该证据材料的来源、种类及欲证明之事实。 二、证据材料为物证的,一般应提供原物。 三、证据材料为书证的,应当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件、影印件、副本、节录本等。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