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下列情况可能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第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 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第三、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 第四、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
上诉二审能被驳回。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
驳回起诉,一般是主体错误。要么是原告主体错误,要么是被告主体错误。所以,上诉理由可以如下:一、一审法院驳回上诉人起诉不符合民诉法第108条规定。(例如:是被告主体错误)民诉法第108条关于起诉条件要求
面对这样的问题法院有权力驳回起诉吗的回答当然是非常有权利的,其原因有驳回起诉的裁定主要适用于民诉程序中,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
《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7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如认为一审裁定有错误,应裁定撤销一审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被异地起诉后,要想驳回,那么需要看具体的案件,看法院的管辖是否有问题。如果法院对法院没有管辖权,那么可以在答辩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你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