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8
有抵押的二手房可以进行买卖。法律明确的规定了,已经被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或者出租。也就是说,已经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转让的前提是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是,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这种转让在法律上无效。同时,购买有
(一)有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明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流通的条件; (四)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
有抵押的二手房一般是不能买卖的,因为不能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在进行房屋过户登记时会审核房屋的权利属性,判断真正的房屋产权人和房屋上是否有权利负担,如果被抵押的房屋是不能进行过户登记的,也不得转让。
一般房产可以二次抵押。二次抵押时抵押人应当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双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
最高额抵押和顺位抵押不冲突。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抵押合同的性质都是对债权债务合同的担保,只是操作方法不同,最高额的特点是在额度范围内连续使用,而一般抵押在主合同偿
顺位抵押担保合同中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房屋抵押后,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利益,抵押房屋依法转让后,可以过户登记。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
判断二手房是否设定了抵押,可以通过询问房屋所有权人,或者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登记机关查询的方式。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是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
经押权人同意可以卖抵押的二手房。有抵押的房屋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买卖有效,抵押期间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可认定为无效,房屋应当予以返还。
办理二手房抵押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书面的房屋合同,然后双方携带房屋所有权证书、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以及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申请抵押登记即可。
二次抵押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若是全部房产抵押的,必须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注销抵押后,才能办理房产二次抵押的抵押登记;若是部分房产抵押的,剩余房产评估后可以进行二次抵押。记得带上相关人员身份证、授权书、产权证副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