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乃至灭亡。 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
《民法典》涉及到离婚的法律法规是: 1、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当事人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新民法典禁止结婚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婚龄的,禁止结婚。 2、当事人已经有配偶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要进行登记结婚的人,禁止结婚。 3、和登记结婚的另一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禁止结婚。 4、双方不是自愿结婚
民法典离婚法律法规是: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30日(离婚冷静期)内,30天满了应当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男女双方,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结婚证。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有关精神病; 3、指定传染病。
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的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摘录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
《民法典》没有规定患有疾病禁止结婚,但是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男女双方,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办理结婚证。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精神病; 3、传染病。
合同终止应注意: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