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如果超出其份额的,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一般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可以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反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区别如下: 1、担保与反担保对象不同,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外的担保人,如果有多个担保人,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超过了自己份额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担保可以更换担保人。变更如果要担保人的,应该由担保人与债权人进行协商,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变更;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不能变更担保人。
如果某一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超出其份额的,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一般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可以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不还款,担保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担保人的存在,使债权人的权益拥有了双重保障。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人在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担保义务。承担担保
我国法律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
债务人和债权人欺骗担保人的,担保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担保。在撤销后,担保人就不需要再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并且债权人因此所取得的财产要返还给担保人。
借高利贷不需要担保人。进行借贷活动时,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但高利贷本身是不合法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利率是不受保护的。因此,借高利贷不需要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