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可以是,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社会生活实际经验,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人就都能够成为遗嘱执行人,因此继承人也是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的。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遗嘱执行人一般有下列职责: 1、执行
以下人群可以是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可以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如果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
法律对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的规定如下: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没有限制。即遗嘱继承人包括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等。
不是有遗嘱就一定能继承。当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嘱依法失去效力。遗产中的有关部分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法定继承人拒绝继承是可以的。并且拒绝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以下人员不能做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才能具体适用遗嘱继承: 1、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死于
在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遗嘱可能对其将来继承财产不利,就借用自己保管的机会把遗嘱藏起来,导致遗产无法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分割。 鉴于现实案例中屡屡出现此类情况,因此,《民法典》继承编明确隐匿遗嘱,严重的可以导致继承权丧失。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继承一般可以分为两个继承顺序。配偶子女或父母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第二继承顺序。通常情况下,先从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第一继承顺序里的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的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是成立的,但是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隔代人,甚至不是亲属也可以。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遗产,对于没有继承权的人,也可以赠与部分遗产。但是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时候不能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