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即当事人经过平等协商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宣告结束,合同成立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成果。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有以下几个:第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
合同订立的条件主要包括: 1、合同约定的内容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2、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3、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不损害国家的、社会的、他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四条的规定,电子合同,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身份认证,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
终止合同的事由有: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订立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订约主体必须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订立合同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或者方式。 3、订立合同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 4、合同订立的结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建立合同关系。
1、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是将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协商一致。 2、约定解除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或在其后另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权产生的条件。 3、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违约行为:合同当事人一方出现延迟履
合同转让的条件如下: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 4.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
合同的变更条件: 第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第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的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包括: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变更合同的条件有: 1.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 2.合同内容发生局部变化,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3.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遵守其规定; 4.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当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等情况下可以进行提存。
合同提存的条件主要包括: 1、债权人下落不明的; 2、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致使债务难以履行; 3、债权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还未确定其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监护人的; 4、符合其他法定的提存条件的。
合同订立主要有以下条件: 1、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2、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3、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4、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