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当事人之间的个人借款利息具体可以按照以下要求约定: 1、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2、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借款利息的约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
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 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 对此
借款利息的约定应视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若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若双方在借款合同或
尽量与债务人协商,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不能达成协商,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债务人如果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逾期后的利息。对利息没有约定的,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没有约定利息的借款合同视为没有利息。法律关于利息的其他规定有: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没有利息的即不可主张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
合理约定借款利息的规定是:约定的借款利息在借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内的,是合理的。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息超过该范围的,属于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未超过的,则属于合理的利息范围。
借款合同中么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要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的内容结合当事人或者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借款合同未约定利息的就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未约定利息可以不支付,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但是如果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